相关问答
六十岁以上老人可以买社保吗?可以。 个人社保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填报《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本...
年满60岁的人应当退休,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再具有劳动法规限定的主体资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保局是有一项是一次性缴纳社保费用办理养老和医疗的,按国家现行的退休标准(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已经是属于超出退休年龄标准而无法办理社保的。但每个地方的社保局在执行时候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每个城市每年都有一个新增社保达标率(其实就是鼓励没有办理社保的民众办理社保)如果当地政府为了达到这个达标率有可能会吸收接纳办理的。
60岁以上老人已经到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入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大连不是经济特区,大连市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不过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有保税区,保税区的政策如下: 关税及税收政策 1、区内企业所有进口的生产设备和自用的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及合理数量的办公品等,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境外和区内间进出货物,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免交进出口许可证;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外资或中外合资生产型企业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自获利年度起所得税“免二减三”的优惠。减免期满后对当年出口产值达到70%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0%征收。 企业经营政策 1、境内外的经济法人、自然人均可在保税区投资建立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及内资企业; 2、有专业外贸、工贸公司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保税区内设立窗口,利用保税区从事商品的进出口经营活动; 3、范围方面,可设立集加工、贸易、仓储、商品展示为一体的综合性工贸企业; 4、保税区内既可以存储保税货物,也可以存储非保税货物,而且无存储年限限制。 加工贸易政策 1、国家引导出口加工企业向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集中; 2、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用于出口加工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等,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且实行海关登记备案制核销管理,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3、企业可以直接从区外采购原材料、原部件,加工增值后报关出口或部分直接销往国内市场; 4、采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在销往国内市场时,可按进口原料件计价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外汇政策 1、内企业出口创汇实行意愿结汇,外汇收入可以意愿结汇成人民币; 2、企业可在区内金融机构或者在区外所在地外资金融机构开立外汇结算帐户和外汇专用帐户。 其它政策 1、对在保税区各专业化市场从事贸易经营的企业,将视企业的经营情况,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 2、海关对在区内进行展销的商品实行集中纳税的管理办法。 大连出口加工区 税收优惠政策 1、对加工区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产品和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2、从区外(境内非加工区)运入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料件、包装物料以及企业所需的合理数量的基建物资等,视同出口,入区即可办理出口退税。 3、区内外商投资加工型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享受自获利年度起所得税“免二减三”优惠;减免期满后加工企业当年出口产值达到70%,所得税减按10%征收。 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从境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按下列规定办理: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2、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予以免税。 3、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料件、包装物料及消费性材料,予以保税。 4、区内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予以免税。 加工贸易政策 1、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之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2、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物品均可进入加工区,经生产加工后出口。 3、在因技术、工艺达不到产品要求的特殊情况下,区内企业可经海关批准委托区外企业进行产品的工序性加工。 4、加工区内的原料件或半成品,可以在区内企业之间转让、转移。 5、区内企业可以在区外进行产品的测试、检验和展示活动。 6、对加工区销往区外的货物,海关按制成品征税。 海关政策 园区内企业既可经营非保税品物流,也可经营保税品物流,且允许无限期保税存放或展示,海关不征收任何监管费用。保税商品亦可在区内自由买卖。境外与区内间货物进出自由,免关税,免许可证。 按照国际惯例简化通关手续,货物进出区实行备案制和报关制相结合的申报制度。货物在区内和境外之间进出,只需收、发货人或其代理向保税区海关备案,具备条件的区内企业可与海关之间实行EDI联网报关。 园区的进出口货物在港口和园区之间实行“直通式”的通关模式。进境或进口货物可从港区接运入区内,在区内报关、查验;出境或出口货物在物流园报关,查验后直接运进港区,真正实现“港区一体、直提直放”。 外汇政策 区内企业可开设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资本金帐户和贸易结算帐户合二为一。区内企业和区外企业之间允许以外汇或人民币结算。区内企业收取的外汇可100%现汇留存,实行意愿结汇制度。 经保税区管委会认定的物流分拨企业,在首先使用其自有外汇的前提下,对不足部分的外汇,由企业提出申请,给予限量购汇的方便,用于支付进口货物所需外汇。 税费政策 有固定资产投资的外资物流企业,可以认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予以免税。 经保税区管委会认定的物流分拨企业,其货物的进出口可由保税区管委会核定的进出口公司代理服务,并减收代理服务费。 保税区管委会根据区内重点物流企业对保税区经济贡献的情况给予财政扶持。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仓储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免收仓储场站管理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8人已浏览
342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5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