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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办...
双方都住在国外的华侨通过诉讼离婚。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应当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可以向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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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和内地居民在mainlandChina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②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①本人有效护照;②居住国公证处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证明。
华侨华人如何继承在中国的房产? [问]我赴日已经20年,并已经归化取得日本国籍。最近我中国的亲人不幸病故,遗嘱指定我为合法继承人。请问华侨、外籍华人继承中国境内房产,需要哪些资料?并请介绍具体的操作办法。 [答]华侨或外籍华人继承在中国境内的房产,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如下手续: 1、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与他(她)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公证书。该公证书还须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如果华侨或外籍华人在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办理的公证文书,需经该国外交部及与该国和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申请人持上述经过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书、遗嘱等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公证机关对有关证件审核后,认为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发给房屋继承权证明书。如果申请人不能亲自来中国办理继承事宜,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代办房产继承事宜时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注明代理人的姓名、住址、代理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书也应按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3、华侨、外籍华人因继承中国境内的房产发生纠纷时,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华侨或外籍华人继承中国境内的房产,适用房地产所在地的法律,即适用中国法律。(来源:《日本新华侨报》)
华侨与内地居民在中国内地诉讼离婚的,应向内地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对华侨同国内公民的离婚案件,应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和侨务政策的要求,按照照顾华侨的原则,慎重处理。 1?国内配偶以华侨国外已经重婚为理由提出离婚,查有实据的应准予离婚。 2?华侨久不回国,杳无音讯,不尽夫妻义务,国内配偶要求离婚的,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在公告期满后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公告送达后,在上诉期届满时即发生法律效力。3?国外华侨与国内配偶有通讯联系,并汇款供养亲属,国内配偶要求离婚,华侨不同意离婚的,一般应尽量调解不离。如国内配偶坚决要求离婚,矛盾激化而有发生意外事件可能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准予离婚。 4?华侨以国内配偶有不忠行为或其他充足理由提出离婚的,如果查证属实,一般应准予离婚。 5?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按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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