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什么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具体侵权行为的各种作为必要条件的因素。行为人的某一行为只有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相关要件...
两者的区别在于: 1、过错责任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无过错责任的行为是法定的,它不必具有违法性特征; 2、过错责任以存在过错为承担责任的前提,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过错规则原则是产品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客观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这是民法归责原则中的一个特殊原则。主要意思是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行为人的活动和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造成损害的后果是因果关系,特别是加重其责任,使行为人对损害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提高,提出了无过错责任。最早在《法国民法典》中得到反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责任保险等制度的发展,损害赔偿由个人转向社会分担,无过错责任被广泛采用,在一些领域有取代过错责任的趋势。中国民法也承认无过错责任原则,并明确规定。无过错责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当事人对损害无过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第二类是产品责任、对周围环境高度危险的作业、环境污染、饲养动物造成的损害等。,伤害人员无过错仍应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监护人的过错责任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一、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一)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为了保护相对人或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行为人只有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才可以不承担责任。(三)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区别: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它不是归责原则,而是过错责任的适用方式。二者有以下不同之处:1、举证责任的分配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民法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民诉的举证责任倒置,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2、过错的轻重对损害责任承担的影响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3、受害人的过错对损害责任承担的影响过错责任严格区分受害人的过错与行为人的过错,在混合过错中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二、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那些情形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是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在某些特殊情形,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本身推定致害人有过错,无须受害人举证加以证明,致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一般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1、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2、雇员、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责任4、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5、医疗损害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3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1,4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