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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实践中,劳动者没有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在工作中受伤,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在认定过程中出现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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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应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工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公司没有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个人可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公司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单位应承担的费用: (一)职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五级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
应当承担 如果被派遣劳动者擅自离职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则该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派遣协议,派遣单位应保证被派遣劳动者服务用工单位的管理,提供劳动。被派遣劳动者离职属于派遣单位未按派遣协议向用工单位履行义务,选任劳动者方面存在过错,派遣单位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风险提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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