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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需要的资料包括:结算时,除了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还有变更单、甲方与监理签字盖章的所有变更、新增、调减的项目单据,月进度款单据、超过...
工程结算所需的资料,包括:工程的验收合格资料、合同、施工单位的结算书(初审结算书)及计算式、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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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方式: 一、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无法完成的项目,根据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二、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 三、按月结算,即每月结算一次; 四、双方约定的其它结算方式。
一般来说,施工单位上报的完整结算材料一般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招标、中标文件、设计变更及批准文件、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竣工图、结算总价及详细清单、工程量计算书、CD。
工程结算需要按照下面的方式来做: (1)工程结算的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每项合同所对应的工程施工完成后,包括总包、所有分包、材料设备等,都要进行四方验收。 (2)四方验收时除签发合格证书外,还应制作表格对应合同进行验收,明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增减情况,并经乙方、监理、甲方工程、预算人员签认。 (3)每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工程结算,乙方汇总整理所有结算资料,上报监理及甲方。 (4)监理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资料必须完整齐备符合竣工资料的验收要求,审核结果反馈给甲方乙方。 (5)甲方预算原则上应该自己审核,如果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由咨询公司编制则可以由该公司负责审核,甲方预算及工程人员配合完成结算工作。 (6)甲方初步审核后,与乙方进行核对谈判,重大分歧汇总上报常务副总经理解决。 (7)双方核对达成一致后,甲方写出书面材料汇报结算情况及最终结果,经同意后在结算书签发书面意见。 (8)结算完成后,由乙方提出结算付款申请,预算审核后,由常务副总经理签发交财务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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