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工程结算所需的资料,包括:工程的验收合格资料、合同、施工单位的结算书(初审结算书)及计算式、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未结算项目的处理通常从两个角度来看。从发包人或业主的角度来看,项目是否结算并不影响项目的合法性,因为判断项目的合法性通常是基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虽然未结算不影响工程的合法性,但可能存在不能竣工验收,不能交付使用,这可能影响业主的权利。因此,发包人或业主也应及时结算,以避免纠纷。从承包商或施工人的角度来看,项目未结算会影响项目资金的支付,对承包商或施工人债权的实现存在障碍,资金压力会很大。因此,承包商或施工人应积极主张要求发包商或业主结算。如果不配合结算,应尽快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当然,在不移交项目的情况下,需要保护完成的项目,以免影响竣工验收和结算。
未结算项目的处理:如果项目不结算,可以找劳动局、仲裁委员会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人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以项目法人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者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工程结算所需的材料包括:工程验收资质、合同、施工单位结算(初审结算)、计算、施工图、竣工图、隐蔽材料、设计变更材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甲方提供的材料或设备、甲方扣款材料清单等所有与工程相关的结算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合同、附件和协议。(2)补充协议(如有)。(3)中标(中选)通知书。(4)施工企业收费标准。(5)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分数和措施费率核定表。(6)图纸会审纪要。(7)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8)竣工验收记录。(9)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电子盘、招标答疑记录、招标补遗。(10)投标文件的商业标准和电子盘。(11)投标文件技术标。(12)承包商编制的结算书和电子盘。(13)地勘报告。(14)施工图和电子盘。(15)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按规定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必须经建设方和监理人签字认可。(16)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签字盖章齐全、清晰)。(17)原地貌标高抄测记录。(18)材料和设备认证验证单。(19)设计变更单和技术验证单。(20)现场签证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5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3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