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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处理难。缺席审理时,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随谁生活及抚养费的承担等问题进行协商。当原告不同意抚养子女时,对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的,若...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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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 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二、对两种被告不到庭的离婚案件,法院如何审理? 1、针对第一类型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法院的处理方法: 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指未修订前的《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之规定,只对送达方式作明确的规定,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但未就公告期满送达文书已完成,能否就离婚案件因当事人不到庭可缺席判决作出明确规定。
离婚缺席判决的结果如下:1、双方感情是否破裂难以查明。缺席审理时,被告没有来法庭,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质量证明手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有时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夸大其词,制定不现实的事实证明夫妻感情不合,法官只凭原告的陈述及其提供的证据确实很难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2、财产和债权债务状况难以查明。原告在审判中提供的财产状况可能有遗产。对于被告失踪期间得到的财产,原告不知道,也不能查明,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的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获得的财产和被告失踪期间原告获得的财产的同时,也可能存在虚假,缺席判决后,被告再次出现,新的财产分割纠纷肯定会发生。
一方缺席,法院什么情况才会判离婚 女方希望离婚,但男方现在联络不到,如果起诉肯定是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话女方应提供些什么材料才能令法院同意判决离婚呢?双方至今分居已三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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