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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是指通常是指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行医看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
有人担心,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处理,过错和因果关系由医方承担举证责任,对患方有利,如果按一般人损处理,过错和因果关系由患方举证岂不是对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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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常规来说,医院肯定是有责任的; 2、剖宫产一般是做硬外麻醉,这种麻醉如果掌握不好很容易导致全脊麻,从而导致孕妇误吸、心跳呼吸聚停而死亡; 3、建议立即封存医院的全部病历; 4、诉讼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我于2007年代理了一件同类案件,最终获赔110余万元。 武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
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住院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具体赔偿数额需要结合医疗过错程度、当地生活水平、伤残等级等因素综合判定。
由于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国家在这方面的管理较为严格,对行医者的资格和行医活动,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作规范及制度。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这是非法行医行为。被告李某未取得执业许可证,在家中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属于非法行医。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应属于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应按照《民法典》确定的赔偿原则、项目和计算标准办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行政法规,自一出台,即受到不少批评。《条例》具有行业保护色彩,赔偿标准低,还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不予赔偿,没能很好地体现生命的价值和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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