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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走医院程序,于是医生私自接生致产妇子宫被切责任怎担

2022-07-07
由于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国家在这方面的管理较为严格,对行医者的资格和行医活动,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作规范及制度。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这是非法行医行为。被告李某未取得执业许可证,在家中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属于非法行医。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应属于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应按照《民法典》确定的赔偿原则、项目和计算标准办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行政法规,自一出台,即受到不少批评。《条例》具有行业保护色彩,赔偿标准低,还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不予赔偿,没能很好地体现生命的价值和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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