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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已经到期了,没有续签。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如果这一点你们可以证明,那你们可以主张A公司承担一部分你们的投入损失。最主要的损失还得由你们自己负。因为房子是B公司的,A公司无权代替B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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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方面的问题,要和房主索要收条,确定房子是出租方所有的,还要注意约定违约责任的问题,要求你腾房出来,卷了你的房租跑了第二。能想起来的就是这些,还有墙体方面,有些房东比较苛刻,电器或者是表之类,注意把水表电表的起始数都记录在合同中间第一,每次交房租的时候,如有必要需要在合同里注明第六。比如说中间他需要提前用房,以防纠纷第五,这个时候应该怎么样来补偿你,到了最后他会想法克扣你的抵押金第三,记住,别遇到了二房东,注意房内原有设备是否存在问题,如果你不注意,各种开关,看清楚合同约定,用来限制户主!第四,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可以通过与房东协商进行续签,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如果房东不同意续签的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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