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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用人单位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就可以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
做完工伤鉴定后劳动者可以向社保局申请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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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可以自己申请工伤的。在受伤之后一年之内都可以。也可以做鉴定,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赔偿,这些都是你的权利。 不过呢,首先一切都是你要认定工伤,这个是重中之重,一切的前提。 认定工伤需要1、 工伤认定申请二份(打印稿);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3、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4、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二份; 5、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如果是交通事故的话,还需要你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报告。不是你主要责任的事故报告。
1、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用人单位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就可以的。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3、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4、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5、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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