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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可以约定将共有财产的一部分赠与子女。夫妻达成离婚合意,对夫妻财产进行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赠与子女。...
可以的,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草拟专业的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然后可以将自身的财产赠与给子女,并且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诉讼离婚,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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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缺乏上述有针对性的明确规定,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一方单独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也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在夫妻另一方事先不知情、事后未追认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精神,除非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否则该处分行为无效;《物权法》第106条也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当财产被他人无合法依据占有时,所有权人有权根据物权的追及效力要求非法占有人返还财产,夫妻中的受害方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以配偶和婚外同居者为共同被告,请求法院判令其返还财产。 夫妻一方赠与婚外情人房产,究竟是返还房屋还是返还相应的购房款。我们认为,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如果赠与人给受赠人钱款让其购房、购车等且登记在受赠人名下,赠与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受赠人应返还相应的钱款:如果赠与人是把原来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车辆等变更登记为受赠人,受赠人应返还原房屋或车辆等。
1、如果离婚协议签订以后,双方到登记机关办理了手续,领取了《离婚证》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该履行;2、父亲林某和儿子林某作为共同原告起诉母亲金某;请求a、确认涉案的“白马新村2#楼605单元面积122.23平方”房屋属于原告儿子林某所有;b、判令被告母亲金某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协助二位原告办理涉案房屋过户。3、胜算为90%;4、夫妻离婚协议将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性质不同,是基于“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产生的”协议,离婚后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为没有过户反悔撤销的;5、法院会支持过户的,但是如果请求母亲金某搬出,不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被告已经离婚了,应该符合在涉案房屋居住的条件,也更符合敬老孝顺的善良风俗。
根据法律,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本案中,你丈夫是否是精神病人应由专门的权威机构作出认定,如果你丈夫确实系精神病人,则其将财产赠于他人的行为当然无效;如果其不是精神病人,其将财产赠于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应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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