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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有关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二)监督检查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面的制度和规范的实施;(三...
每个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都要依靠人民的支持,时刻保持与人民的密切联系,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作为行政机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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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有执法权。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质量相关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责令改正。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检验资格许可和计量认证,对检验设备进行检验标定,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进行监督检查;(二)负责对缺陷汽车召回实施监督,依法清理整顿各类非法车辆的生产、组装经营点,做好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及危化品运输车罐体检审工作;(三)对测速仪、酒精测试仪等计量器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强制检验标定;(四)对车用气瓶(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实行检验检测、注册登记和监督检查。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履行下列运营安全职责:(一)按照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的运营服务规范和国家、行业的安全运营标准组织运营;(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运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运营管理人员,保证安全运营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三)加强安全运营的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组织制订运营应急预案,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五)及时如实报告运营安全事故,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六)应当依法履行的其他安全管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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