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指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根据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调查、设计、施工、监理部门和质量检查等部门的工程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是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和村镇工程质量监督。从我县近年来工程质量监督的实际情况来看,今后要特别注意加强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减少或根除工程质量通病。具体来说,要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监督,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指导,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质量通病,尤其是住宅质量通病,直至根除;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空鼓、起砂、脱皮、室内标高、几何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寻求工程质量通病特别是住宅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二是坚持城乡统筹,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指导。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根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特别是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之一。从我县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建设和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不够规范,特别是工程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监理单位工作不到位,检查不严格问题突出,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应是我们的当务之急。在监督建设单位质量行为方面,要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程序实施的监督,特别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程序、施工许可证办理和竣工验收备案。从目前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来看,个别建设单位在实施工程施工程序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尚未达到100%的要求;施工许可证滞后的情况时有发生。在监督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方面,要重点加强对是否严格执行监理规范、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是否到位、材料和程序的严格监督。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监理单位在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时,仍存在人员素质低下、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控制不严等诸多问题。今后,我们的质量监督部门必须以监理单位的监督为重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处罚的要提出处罚建议,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切实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定的监督。强制性规定是国家技术法规,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强制性规定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目前,我县严格执行强制*条文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据统计,近年来连续五次工程质量检查发现,近30%的问题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加强对强制*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今后,在强制*条文监督中,要注意加强施工,掌握和指导监理单位执行强制*条文,促进施工,监理单位正确执行强制*条文;同时,要加大查处力度。违反强制*条文的,能够整改的,要坚决整改到位,处罚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由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可将工地监督检查委托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国务院规定的责任分工,负责全国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责任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因此,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依法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1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