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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详细解读异地就医医保手续怎样办理。异地申请审批 1.异地就医人员需先通过参保单位或街道社保所...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流程r①患病需住院的,必须到选定的异地定点医院治疗,并自住院2个工作日内和出院2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市社保中心医疗保险一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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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里的钱可以在异地使用,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一)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1、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看门诊200元以内的费用由个人承担,200-900元之间的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0%; 2、80周岁以上居民,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5%,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5%,9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3、“学生儿童”看门诊0-400元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60%; 4、在其他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50%,4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承担。 注意:参保居民在外地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由个人承担,基金不予补助。 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一)居民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1、2万元以上到4万元部分,支付50%; 2、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 3、6万元到8万元部分,支付60%; 4、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 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6、“学生儿童”基金支付85%。 (二)职工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1、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下同)至4万元(含4万元,下同)部分,支付60%; 2、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 3、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 4、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 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居民”血友病。 按照轻、中、重分型,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1万、5万和10万,限额内基金支付比例为80%。 居民住院大病报销比例 1、“居民”起付标准 三、 二、一级医院分别为100 0、50 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5%、85%、90%; 2、“学生儿童”起付标准 三、 二、一级医院分别为50 0、40 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95%。
报销比例一样。如果是急诊,可以不用在当地报备。非急诊的必须报备,否则不能异地报销以及回医保归属地报销。在异地就医时,报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能不能报销,以就医的城市当地报销范围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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