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同工同酬,是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若干规定。2009年10月,人保部透露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二是将同工同酬写入法律法规当中。人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支付相关法规,“同工同酬”将首次作为立法内容。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应当获同级别工资待遇。
同工同酬,是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若干规定。具体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同时第63条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如果您有相关法律纠纷或者想得到更详细的消息,欢迎一对一在线免费咨询我,希望可以帮到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0人已浏览
739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