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证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
老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提前一年向国土资源局申请继续使用,经批准后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房子还是自己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就如同小编在文章的开头给大家解释到这样,实际上土地使用权证写70年,那就说明该土地的用途肯定是让人们居住的住宅用地,还有一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面的有效期可能写的就是50年到40年不等。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处理有以下几种: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6人已浏览
914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