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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应当至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属于工伤的,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的,还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到受伤职工单位所在地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2.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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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到市鉴定委员会,通常情况下是劳动者将工伤鉴定的申请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然后由工伤科将资料代为递交到市鉴定委员会进行申请,被受理后,由市鉴定委员会随机安排劳动者到所在市具备工伤鉴定资质的医院做检查,然后回家等待领取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受伤职工经治疗相对稳定后,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其近亲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天。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出院前已经做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期终结期满30日内向本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期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出院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30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和所需材料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单位、职工、近亲属都不能自行选择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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