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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借款人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利息协议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双...
有效。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双方借条有约定管辖地,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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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人民币整,即¥元。借款期限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整,即¥元,全部本息于200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整,即¥元。
民间借贷中约定利只要超过24%的,同属于“高利贷”范畴,不受法律保护,但年利率超过24%至不超过36%的,是个缓冲地带,属于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赌债也属自然债务)”,也就是说出借人要求法院确并要求按超过24%至36%之间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已经按该利率实际支付了利息的,对超过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亦不能请求法院予以归还。而对年利率约定超过36%的,法律规定为无效条款,即法律是禁止的,即使借款人实际支付了利息,对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也可要求出借人予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的部分利息不予保护。 现在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5.56%,所以22.24%以内的部分是受保护的。超出部分不受保护。 超出的话本金一般是会得到保护的,利息部分需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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