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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1、企业兼并的可行性报告; 2、被兼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局面意见。兼并方属股份制公司的,应有董事会决议; 3、由...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的流程: 1、首先,股东会决议公司增资(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变更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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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需《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清算报告、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等材料。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核名需要的资料如下: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且该申请书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字; 2、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规定的其它相关材料。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后,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
公司转让需要股东会的决议、转让协议、公司的营业执照、股东名册、会计资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董监高人员的任职证明和身份证明等资料。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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