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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房子是婚后你父亲,母亲,大哥,大嫂购买,现在无房产证,属于他们共同共有,如果想析产,应当通过诉讼请求变更之诉,如果购房时有协议,依约,没有再协商,但是能够证明购房款由一方支出或者比例,可以多分。 第二、店也是家庭成员共同经营,属于共同共有,析产同上 总之、是婚前财产就是婚前财产不会由于婚后而权属变性
1、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你们名下的房产都是婚前父母出资购买,首付部分属于你们的婚前财产。一旦离婚,产权一般归登记方,未还的贷款,作为登记方的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至于“变心”情况下的财产协议,要看协议条款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有效,实践中,既有有效的判决也有无效的判决,关键看协议条款如何约定。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财产,可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在离婚时,该房产也应该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形式被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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