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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2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等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细化,“合理时间...
上班途中不是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按照工伤处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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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你可以要求单位或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再按照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等级要求单位给予你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假肢等器具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伙食补助、交通费等等。
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但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赔偿是事故赔偿的补充,如对方已经赔偿,一般是不能再申请工伤赔偿的。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专业的法律服务将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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