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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但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赔偿是事故赔偿的补充,如对方已经赔偿,一般是不能再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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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因此您提到的情况属于工伤。公司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申报工伤,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公司也应当按照工伤赔偿。对于您提的这种情况,既可以主张工伤,也可以主张交通事故赔偿。至于具体数额,由于您并没有说细节,因此得根据您所说的妇女所在地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标准计算。
1、首先进行工伤认定,确认是否为工亡。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的责任。若为上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确认为工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享受:1)丧葬费: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养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生前工资; 3)一次性工忙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是工伤。 2.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4.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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