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在当事人是以个人的名义参保社保的,应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三险个人不能缴纳(具体地址,可以就近...
完全可以.但是现在如果想转到一些待开发,或者确定几年内会开发.再者就是开发可能性较大的农业区,变成农村户口.难度较大,这除了要到民政部门搞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去房屋所属当地公安局户籍科申请落户取得准迁证;2,拿着准迁证回原籍找村干部去派出所户籍科办户口迁出手续;3,回来区户籍科办落户手续。
父母双方在阜南工作,户口在乡镇,既可以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就近入学,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没有这样的规定:当事人因上学户口迁出的,在毕业前,还是属于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收回土地(毕业后,户口没有非转农的,是可以收回的)。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七条下列人员不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资格: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的;因外出经商、务工等原因,脱离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曾弃荒土地、未曾自愿放弃其成员权利义务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3人已浏览
1,922人已浏览
766人已浏览
1,7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