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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能是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如果申请执行人不要,则可能采取变卖处理,如果变卖还是没成功,可能会暂时退回给被执行人,但是不会解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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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已判决是进行财产查封的基础和前提,并不是拍卖的前提; 2,查封是拍卖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先查封,才能进行拍卖; 3,只有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才能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说对查封的资产一般都必须拍卖。
从法院拍卖得到房子,办理手续时,发现有人住在里面。这个时候该怎么办?1、你可以向他们出示法院给你的拍卖确认书或裁定,证明房子已经是你的了,并要求对方离开。;可与执行法官沟通,向法院申请强制腾空房屋。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发布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人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在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人应将强制执行记录在笔录中,并由在场人员签字或盖章。
法院可以查封、拍卖。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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