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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耕地确权条件需要人民政府登记,出具证明确认所有权。农村耕地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各级农民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有土地的...
1、农村一户一宅基地原则,按农村习惯,成家立业后可以分立户口,申请宅基地。 2、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村民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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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如下: 一、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二、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三、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四、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五、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六、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七、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八、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在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国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尽管农村村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可自由处分,但因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城镇居民不得享有。如果村民将其房屋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城镇居民,法院在判决城镇居民购买农民的宅基地房屋纠纷时,一般认定该买卖行为无效。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3、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一,子女户籍迁出,不再属于村集体成员。第二,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期失修,其子女不能继承。第三,非法使用的宅基地将被强制收回,不可继承。第四,子女有自己的独立居住地,与父母长期分居。第五,超出宅基地标准使用面积的部分不能继承。《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 除法律规定的国家所有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为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保护、管理和合理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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