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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2011年已付的高利贷利息,如果月利率没有超过三分,则不能要回,超出三分的可以要回;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
已经支付的24%-36%的部分,不能追回。超过36%的部分,可以要求退回。 利息按以下约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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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利息超过了本金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本金保护,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的部分不予保.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依据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债权人退还已经支付的高于法律规定的年利率36%的以上的利息。法院如果查明属实,会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由此可见,高利贷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从多方面进行,包括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生效,具体在什么时间生效等等。而只要借款合同能够生效,那么就可以根据合同中的内容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保障。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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