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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程序,根据《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有特别规定,应当遵循以下法律程序: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要由股东大会作出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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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恒等式。凡以下业务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1、资产增加,所有者权益增加。如吸收投资者入资产(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减少,所有者权益减少。如投资者撤资。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2、负债增加,所有者权益减少。如企业宣布分配股利。负债减少,所有者权益增加。如将原发行的应付债券转为债权人的投资(债转股)。3、所有者权益内部的转换不会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化。如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提取盈余公积,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结转本年净利润,利润分配明细科目之间的结转等。(分录的借贷方均为所有者权益科目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没有对董事长的最低股份比例作出约束性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足50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只有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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