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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是合法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规定从事出版投机...
此类案件是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还是定非法经营罪?1998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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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添加物 ,是指那些不属于传统上被认为是食品原料的、不属于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的、不属于卫生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物质的、也未列入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营养强化剂品种〔《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2012)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及其他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物质,均为非食用物质。
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非卖品应当委托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的复制单位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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