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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分公司相关内容。成立分公司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也是需要提供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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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关于公司分立、合并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是,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所谓分支机构,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管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分支机构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没有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字、章程、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住所就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主要办事机构一般是指公司董事会等重要机构,因为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外代表公司的。公司可以建立多处生产、营业场所,但是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并且一这个公司住所应当是在为其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的辖区内。要规定公司住所,最基本的理由就是在任何时候都能找到这家公司。一是作为法律文书的送达处所;二是作为诉讼管辖的根据;三是在一定意义上是公司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定场所。比如,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方面的文书,必须有一个可以送达的处所;公司将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供股东查阅,应当置备于公司住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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