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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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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赔偿 根据《消法》第四十一条、《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支付下列费用: 1、医疗费这包括治疗费、检查费、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必须是受害人因消费事故造成身体伤害、疾病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这是指受害人受害的程度比较严重,需要专人护理所支付的费用。什么搜索情况下需要专人护理,应由医院决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财产损害的,消费者要求经营者的赔偿范围包括: 1、直接损失消费者的财产损害除要求经营者通过修理、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重作、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等方式予以补救,还可要求经营者承担与此有关的合理费用,如大件商品的运输费、邮购方式下的邮寄费、退还预付款时的利息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在不能采用上述方式补救或财产本身灭失时,一般应按灭失财产原价进行赔偿;对于财产损坏修复后仍可使用,但原财产价值因此而降低的,应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按照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 2、间接损失。认定间接损失应具备3个条件:间接损失必须是财产性的损失;必须是将来确实可能取得的利益;该未来利益的产生具备确定的条件。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我国《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由此可见,商店出售的商品以假充真,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除返回货款外的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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