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遗产全部由遗嘱继承人继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遗嘱合法有效,符合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并且遗嘱人在遗嘱中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那么可凭遗嘱继承房产吗,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老人遗嘱的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房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但以下遗嘱是无效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产全部由遗嘱继承人继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遗嘱合法有效,符合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并且遗嘱人在遗嘱中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部分被认定无效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 遗嘱全部被认定无效后,全部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所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分配。 遗嘱继承人想要全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需要满足以上条件,并且没有丧失继承权。
1,如果是公证的遗嘱,遗嘱继承人带着公证的遗嘱,被继承人的不动产登记证,相关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可。 2,如果是普通的遗嘱。需要其他继承人认可,一起办理公证手续或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5人已浏览
720人已浏览
569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