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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教育教学内容、课程设置、考试、招生和评价制度等改革,建立、完善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监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确保各级财政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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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防止学生辍学和辍学学生复学制度。学校和村(居)民委员会发现适龄儿童、少年未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采取措施,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复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责任,防止被辍学;被监护人辍学的,应当督促其及时复学。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的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担负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专门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中专门从事教育行政管理的行政机关。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般可以分为中央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两类。 国家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是国家一级主管教育的工作部门。 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地方政府对教育事业进行组织领导和管理的机构或部门。例如: 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厅 市(州)、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局、教工委
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按照核定的编制和岗位配置教职工或者聘用没有编制的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二)未按照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的;(三)未采取措施组织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的;(四)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五)没有按照规定组织教师支教的;(六)以学科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考评学校和教师单一标准的;(七)对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率指标或者类似指标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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