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是不可以的。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进行买卖,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
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对于居住权人来讲,居住权人不能把自己的居住权去卖给别人,而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永久居住权可以去,当地房管部门办理增加居住权手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永久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居住权的期限由双方确定,但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被消灭。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时设立居住权。
就异地扶贫政策的安置方式来看,主要有政府统规统建,政府统规农户自建,农户分散自建,农户自行购房安置等这几种房屋类型,针对这些房屋类型来看,扶贫房是否可以永久居住,还得看产权是在政府手中还是在农户手中,具体如下: 1、产权在政府手中就产权在政府手中的扶贫房而言,农户是没有永久性的居住权,只有当农户符合扶贫房的申请条件时,才可以继续居住,当农户不满足扶贫政策已经实现脱贫,那么将不能再继续居住。 2、产权在农户手中对于产权在农户手中的扶贫房而言,还得看产权年限,也就是说在产权期限内,农户是可以继续居住的,但若是房屋出现倒塌等情况,且继续居住的是非农户口时,非农户口居住人不能翻建房屋,村集体有权利将其宅基地收回,那么将不能继续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7人已浏览
355人已浏览
464人已浏览
6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