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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又简称为重疾险,它是指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
重大疾病包括癌症,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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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国家确定的原则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方案。鼓励地方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大病保险承办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完善支付制度,引导合理诊疗,建立大病保险长期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重疾险理赔条件可以分为三类:达到诊断标准赔付(确诊即赔)、患病且达到某一特定状态、患病后采用某些治疗手段。 1、达到诊断标准赔付(确诊即赔):恶性肿瘤、严重III度烧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属于这一类,疾病定义和临床诊断要求一样,只要确诊就可赔。确诊即赔,要求简单明了,这也是“恶性肿瘤”理赔率那么高的原因之一。 2、患病且达到某一特定状态:这种理赔条件要求比较严,疾病持续时间、状态都有规定。比如:急性心梗、脑中风后遗症、深度昏迷。 3、患病后采用某些治疗手段:这一类疾病很好理解,和治疗过程中采取的医治手段有关,像什么搭桥术之类的。符合要求的疾病有: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再次提醒一下,并不是所有的疾病一确诊,就可以拿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款。还有是不是“重疾”,请看保险疾病定义。每个人对于“重大疾病”的理解不一样,保险公司以行业规定为准。
;重大疾病保险疾病类型:一、急性心肌梗塞指由于供应心肌血液被突然中断而首次出现心肌梗塞的现象。二、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生长、扩散并侵入其他组织。三、瘫痪由于脑或脊髓因病或外伤而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四、慢性肾衰竭指因双肾功能有慢性且不可恢复的衰竭所导致的终末期肾功能衰竭。五、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六、严重烧伤体表皮肤20%以上三度烧伤,其计算方法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但若烧伤是被保险人自发性或蓄意行为所致,不论其当时清醒与否,皆不在本保障范围之内。七、爆发性肝炎由病毒性肝炎引起的肝脏亚广泛至广泛性坏死并导致肝功能衰竭。八、帕金森氏病只有原发性帕金森氏病在本保障范围内。九、重大器官移植手术被保险人由于相应的器官功能损害,作为器官移植的被植人而确实接受了心脏、肺、肝脏、肾或骨髓的移植手术。十、冠状动脉绕道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而开胸实施的冠状动脉搭桥术。十一、主动脉手术因主动脉疾病而确曾实施开胸手术予以切除并进行了血管移植。十二、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因心脏瓣膜病变而必须且已接受人工心脏瓣膜的置换的开心手术。十三、再生障碍性贫血由于骨髓慢性持续性的衰竭而导致的贫血、中性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十四、阿耳茨海默氏病此病是由于大脑慢性进行性的不可逆性退行性改变而出现智能衰退或丧失。十五、严重脑损伤因意外或外伤导致被保险人脑部严重损伤,以致永久性脑神经损害。十六、昏迷人呈无意识状态,对外来刺激或内部组织的需求皆无反应,其生命必须持续依赖外部的生命支持系统才能得以维持。十七、脑部良性肿瘤确诊为脑内非恶性但有生命威胁的肿瘤,且必须接受手术切除,否则会造成严重的永久性的神经缺陷。十八、多发性硬化被保险人因脑及脊髓内的脱髓鞘病变而出现神经系统多灶性的病变。十九、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由临床及包括心导管在内的各项检查而确诊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二十、慢性肝病因酒精及药物所导致的肝病不在此保障范围内。二十一、失明由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致双眼视力的完全丧失且不可恢复。二十二、听力丧失由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导致的听力永久性完全丧失。二十三、丧失语言能力由于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机能障碍不在本保障范围之内。二十四、终末期肺病被保险人患有终末期肺病而出现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二十五、脑炎被保人因脑实质的严重感染而出现永久性的神经系统损害。二十六、颅脑手术因外伤而实施的脑外科手术不在本保障范围之内。二十七、断肢由于外伤而使被保险人两肢或两肢以上出现完全永久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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