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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怀孕期间不得好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以用人单位不能同意劳动者的辞职意愿,劳动者可以保持和用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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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经济赔偿金的标准: 用人单位非法辞退哺乳期劳动者,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离职补偿金的2倍。 1、劳动者工作满一年应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2、劳动者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发放两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3、劳动者工作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发放一个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哺乳期员工的相关规定: 1、用人单位应为哺乳期员工安排每日一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双胞胎的应多加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2、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哺乳期员工加班。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情形: 1、从事职业病的劳动者未进行离职健康检查的; 2、患有职业病或在疑似职业病的诊断、观察期的; 3、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工伤治疗中的; 5、在用人单位已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员工不能以怀孕为由,长期不上班,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可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按照自动离职处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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