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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土地承包换证范围 (一)二轮土地承包后,签订了承包合同书、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要据实换发经营权证;签订了承包合同而未发放农...
第二轮土地承包换证范围 (一)二轮土地承包后,签订了承包合同书、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要据实换发经营权证;签订了承包合同而未发放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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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对土地承包期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政策为在我国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之初,承包期一般都比较短。后来认识到,承包期限过短,难以调动承包人增加投入、合理开发土地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导致短期行为和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这样,国家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就失去了积极意义。因此,1984年,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土地承包期限应当适当延长。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及约定面积,又约定四至,面积同四至范围确定的面积数不一致的情况时常出现,但真正进入司法要求具体确认经那个为准的问题实务中比较少见,如何处理此类争执法律没有明确,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说法,面积同四至不一致的按面积,其实就只是行政确权时的处理办法,要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纠纷显然不当,因为,承包费的计算标准是按照面积来确定的,四至只能说明承包地块的具体位置,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合同条款内容可以看出,对于承包合同中出现的情况不能按行政确权的方式来处理,承包合同中面积与四至不一至的应当按面积确认,超出二轮承包土地面积的如果合同约定的面积少于实际面积,在百分之三范围内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超出百分之三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实际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面积,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土地证贷款,实际上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跟贷款人户口性质无关,主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可: 第一,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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