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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若用人单位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在08年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则应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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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到期,而公司明确表示不再续签合同,则合同终止,是没有赔偿的,劳动者应在工作满10年后及时向公司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张;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又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状态,而此时用人单位尚未依据规定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提出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订立。意见
属于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情况,应当支付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在上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已经满十年,最后一次合同续签在2008年之后的话单位应当与你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支付你二倍工资,且因为不存在到期问题,单位如果属于合法经济性裁员,应当支付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裁员不合法,则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二倍标准的赔偿金。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若辞退你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经济补偿。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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