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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还在上班人员社保的缴纳方式;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还在上班的人员单位是继续缴纳社保的。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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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公告的内容是什么?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发出的破产公告,应当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中应当写明下列内容:(1)立案时间;(2)破产案件的债务人;(3)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逾期未报的法律后果;(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追加分配的财产包括哪些?二、追加分配的财产包括哪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由于特定原因被管理人追回的款项。因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对给保额债权人无偿转让财产而被追回的财产。设计债务人违法行为而被追加的财产。因债务人的董事们见识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追回的财产。破产程序终结后才能行使的财产权和属于破产财产的其他财产。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可以起诉撤销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公司破产后,对担保作如下处理:一、破产企业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抵押财产计入破产财产;债权人不放弃优先受偿权的,超过抵押债权的部分计入破产财产;二、企业对同一财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企业破产时,抵押权人按照抵押顺序受偿;三、一个企业为另一个企业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破产后,担保企业应当按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清偿债务的期限可由担保企业和被担保企业的债权人协商确定;四、行政机关为企业提供担保的,应依法认定担保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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