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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因素危害,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
工伤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因素危害,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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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因素危害,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统筹,是指在统筹的行政区划内,所有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参保职工一旦认定为工伤,是百分之百全额支付的。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进行直接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该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退休职工已经退出劳动岗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再就业不适用劳动法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参加工伤保险,无需办理工伤保险统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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