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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退房情形有哪些 1.楼盘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 楼盘开发商经购房者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楼盘开发商退房...
1.你的情况要看合同详细文本,没有文本无法准确判定是谁违约。 2.按照你说的情况对方迟延交房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至于价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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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延期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办理房产证期限,就要按照该期限进行办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需要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期限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对于延期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办理房产证期限,就要按照该期限进行办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需要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期限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购房合同已约定办证期限以及约定延期处理方式的,应当按照合同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所以由上述可知,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首先按照双方当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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