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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公证处有以下几个地方,分别是北京市志诚公证处、北京市正阳公证处、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曙光西里甲一号、北京市燕京公证处、北京市石景山区...
一、请问我这样的公证声明有效吗?她日后主张房子的权利的话怎么办?:就事实部分,应该双方签订协议来证明。二、她日后不肯配合我改名或她日后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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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3、书写遗嘱的草稿。 4、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公证遗嘱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遗嘱公证内容:(1)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姓名、数量、所在地点、是否共享、抵押等。)(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1、申请人即被监护人的上述法律规定的监护人的详细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等。 2、关系人即被监护人的详细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等。 3、公证事项,申请人因为什么原因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要写清楚原因并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主张。 4、公证处依据《公证法》审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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