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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022-04-02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情形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若工作地点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变更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一般情况不予支持。 若工作地点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变更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一般情况会予支持。 您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您若需要进一步法律服务,欢迎来点咨询或上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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