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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租赁不管是一年,还是三年五年甚至二十年,都涉及一个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约,如何续约的问题。 1、任何一方都没有当然的续约权。 我经常会碰到有...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包含以下条款的租房合同: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房屋概况; 3、租赁期限; 4、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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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后任何一方都没有当然的续约权,既然约定了期限,就必须认识到这个期限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到了期限能否继续使用,能否续约,不是自己一方能决定的。合同到期后,如果想继续租房,可以和房东协商,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续签原合同。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续签时,也需要对合同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明确协商,一般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租期;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支付时间;合同到期后的优先承租权;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合同的解除权等。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包含以下条款的租房合同: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房屋概况; 3、租赁期限; 4、租赁用途; 5、租金; 6、双方权利义务; 7、违约条款; 8、纠纷解决。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原合同没有到期,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收购并不影响继续承租,买卖不破租赁,租赁期内擅自涨价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继续执行原价格,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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