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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的正当理由:“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
根据有关规定,变更姓名要有正当理由,正当理由通常是指:1、被收养的小孩;2、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3、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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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的理由:有碍国情,易造成别人误会,重名的频率极大,对个人生活造成困扰,主要是心理上。改名的步骤: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年?月?日出生,现年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2:学校.单位或街道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超过16周岁就应该公证的) 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
公民申请姓名变更,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已满16周岁的人改名,没有充分理由的不予更改。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⑨其他特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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