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产权人还健在而且子女多的话,建议去做公证继承,不然产权人百年之后,继承问题...
在继承遗产时,不需如何继承房产。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根据司法部发布的《关于废止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中,我们可以得知,继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需公证继承房产的方法如下: 1、继承者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2、如果之前就房产继承发生了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带着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3、如果继承人同意,则可以先去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之后,在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继承房产的程序如下: 1、房产评估,有房产评估公司根据房屋所处的位置、楼层以及市场行情对房屋价值作出评估; 2、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带上房屋所有权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名单等材料去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3、房屋测绘,到当地的测绘部门,对房屋面积做一个测绘及转绘,然后领取测绘附图; 4、继承人带上产权证。继承公证材料、测绘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 5、房地产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审核无误后,会通知继承人前往领取新的产权证书。 不公证继承房产需要以下材料: 1、首先要先提交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证明等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办理房产继承有以下三种方式: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以前有房产登记的情况都是需要公证的,不过随着各方面的不断加强完善,现在已经有部分房屋产权不需要再公证了,省掉了一些流程。已有通知,关于继承和赠与的房产登记,现在不用强制执行了。 但是以下三种情况还是需要进行公证的: 1、遗嘱继承。 有多位法定继承人在,而被继承人想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其中的一人或者个别人时,如果仅仅有份遗嘱,可能继承人之间还是有怀疑、有纠纷,在这样的情况下,办理遗嘱公证显得很有必要。 2、遗赠。 被继承人将自己的房子给外人,而不是自己的最亲近的人,这里难免有所不愤及猜疑,为了更好的落实将被继承人的意愿,公证自己的遗赠是个很好的办法。 3、其他容易引起争议的情形。 公证是由具有公信力的公证处在严格遵守公证申请人的意愿下完成的,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有着定纷止争的效果,所以申请人认为容易有争议的,公证是有必要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2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2,130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