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取流程如下: 1、所在单位开具提取证明; 2、携带提取证明及其他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无房屋支付租金的,可以提取;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停止24个月以上,可以提取;退休,可以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可以提取;购买、建设、改造、改造或偿还抵押贷款本息;出境定居,可以提取。
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在线查询:四川政府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3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4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