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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
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在线查询:四川政府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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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答:一是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偿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4)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二是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户籍迁出本市的;(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如何处理?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专户,由公积金中心代管。3.为什么职工不能随便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其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由于住房公积金是专项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长期住房储金,因此必须依法按规定的用途使用。4.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对象有哪些?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必须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在职职工。5.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答: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2)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3)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5)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7.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优势是什么?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优势在于住房公积金具有较低的贷款利率。按《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通知》(建金[2010]169号)有关规定,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05%,而同期国家规定的五年期以上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6.14%。若一个普通家庭购房时,申请5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为20年),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少支付利息约10万元。这是我在深圳公积金网看到的,你也可以到“深圳公积金”网上看下,也可以打电话去咨询!
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只需要满足以上提取条件,便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相关业务了。 流程: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然后携带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合格后便可以提取了。
渭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流程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辞职、辞退、开除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5)出境定居的;(6)考取研究生的(在职研究生除外);(7)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8)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9)生活困难,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0)职工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超过3万元,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1)职工死亡(判处死刑的)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1)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需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并经单位经办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持《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及相关提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管理部、办事处审批;(3)管理部、办事处审批同意后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汇总表》上传市中心公积金管理科;(4)公积金管理科操作此项业务,将支取的公积金金额由网上银行划转到职工提供的个人银行卡、折(工、农、中、建、邮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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