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民只是承包国的土地,只有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仍然是国家。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没有国家收回土地的说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七...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幼苗补偿费组成。1、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计划...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征地问题一直都是社会的焦点问题,一旦处理不慎,往往就会引发难以预计的后果,因为征地问题并不仅仅只是土地的问题,背后还有人员安置和补偿金的问题,所以各地对征地问题都是慎之又慎,2017株洲征收土地政策就是株洲的对策,那么他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一)征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各个地区由于实际情况不同,相应的征地政策也有所差别,但是都离不开土地和作物赔偿金额,人员安置以及房屋安置的问题,这几个问题是征地问题背后隐藏的根本性问题,这也是最针对性的对策,而2017株洲征收土地政策则是株洲地区对征地问题作出的最新条例,是相对最适合株洲的对策,也值得其他区地区借鉴。
政府征收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征收土地的,按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补偿。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政府应采取多种方式适当配置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生产生活,确保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长期生活得到保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土地征收标准执行。征地区片地价标准,每3年调整公布一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土地征收相关费用。
《土地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被征地农民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相关征地补偿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0人已浏览
5,288人已浏览
3,225人已浏览
6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