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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维权方式如下: 1、协商,房屋拆迁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发生争议后,就补偿安置协议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达成...
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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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如果房屋被拆除,补偿不合理,我们通常可以使用这种维权方式。一是开庭,制定补偿配置方案公开发表征求意见时,可以申请开庭,提出维权意见。二是评价报告书的审查和鉴定,收到评价报告书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价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0天内向房地产评价机构申请审查,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审查结果之日起10天内向评价专家委员会申请审查。三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如果您认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您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四是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收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五是访问,如果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无法解决问题,也可以访问访问维权。建议大家选择合法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1、拆迁实践中一些房地产开发人员为追求高利润,为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计划设计不合理。工程质量差,未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等严重侵害拆迁人利益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拆迁人应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2、拆迁配置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当场配置,另一种是异地配置,具体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拆迁户应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间,被拆除的人和住宅租赁人自己安排住宅的情况下,被拆除的人必须支付临时配置补助费的被拆除的人和住宅租赁人使用被拆除的人提供的旋转住宅的情况下,被拆除的人不支付临时配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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